分类:Public Good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15-12-03 00:00:00
1960年,有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惨遭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1999年,联合国大会正式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宣传纪事
11月25日,湖南省妇联、长沙市妇联与长沙市律协婚家委在高新区等九大社区联合主办了以“反家暴、维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我所张晓晓律师作为长沙市妇联援助律师、我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的专业律师,应特邀担任此次活动的主讲宣传者。其秉承“家事无小事”的执业理念、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围绕家暴的概念、行为人的心理及行为模式以及遭遇家暴之后的救济措施等热点、难点问题为现场群众解疑释惑,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以致得到主办方的高度称赞。在群众予以肯定地热烈掌声中,此次活动圆满结束。
妇联寄语
本次普法讲座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反家暴意识,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得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弘一律师倡议
制止家暴,不仅需要依靠社会综合治理,需要法律给力,也需要我们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如果你是家庭暴力的施害者,请务必三思;如果你是家庭暴力的承受者,请务必勇敢;如果你是幸福家庭的成员,也请伸出正义的手。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唱响和谐社会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