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Civil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19-06-17 00:00:00
【案件简介】
2008年1月开始至2008年7月,喻某、刘某、陈某三人在衡阳市某上市公司应聘,经公司指派来到长沙市某办事处从事一个新的项目管理,每个月按月领取工资5000元。三人和该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7月底公司通知三人不要再来上班了,停止支付任何工资报酬,拒绝给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名劳动者在2009年10月18日在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提起劳动争议,请求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请求,我作为三名劳动者的代理律师,依法参与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劳动争议仲裁】
参加庭审之前,我先后去三名当事人所从事相关工作的联络单位,调查取证,取得一些充足的证据,同时找到了三名证人作证,证明三名劳动者和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劳动争议仲裁委领导审核后,同意裁决双倍工资给劳动者,但是,事实是,远远超过劳动争议应该结案的日期之后,衡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于2010年5月28日做出裁决:“三名申请人与该公司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公司不需要对三名申请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接到该仲裁裁决书时,我犹如晴天霹雳,一个证据如此充足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直在承诺会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补偿的情形下,突然作出一个裁决“劳动关系不成立”,这种结果,很显然是地方保护主义的毒瘤在作祟。
想到此,作为一名律师,不禁黯然伤心,但是,同时我知道,作为一名律师,在扭曲的权威和司法黑暗面前,我不能妥协、不能让步,更加不能放弃。
【一审诉讼判决】
很快,律师重新组织材料,2010年6月12日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在长沙市起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想躲开地方保护主义的大伞。
开庭前两天,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专注准备本次的开庭审理,同时写了一份有史以来自己写过的最长的一份代理词:一份长达8页的代理词,从事实经过、我方举证、法律条文、司法判例等等方面做出一个全面的阐述,就是一份代理词,用了我整整一天的时间,因为我知道,三个劳动者的权利,能否实现,成败就在此一举。
终于,2010年10月11日,一审法院通知我去领取判决书的时候,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慢慢打开这个判决书,看到了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双倍工资30000元”的字眼,我顿时感到热泪盈眶,一个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却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性,历时二年,我终于看到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一丝光明。
拿到判决书的第一件事,是告诉弘一律所一直支持我的同事们,这时律所主任陈宏义律师说“恭喜你,请相信智慧和执着的力量”。
【律师心得】
相信智慧和执着的力量。
简单的一句话,也许就变成我以后律师执业中遇到困难和阻力的一种力量。作为律师,只有坚持,只有努力,只有用法律的利剑不断向社会的黑暗挑战,才会看到真正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