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Announcement 作者:弘一律所 来源:弘一律所 发布时间:2022-04-07 00:00:00
各法律(专业)事务部、各工作事务部、各律师:
为打造数字化办公新模式,开启数字化办公新体验同时为方便律师提高效率,经律所管委会商议,报律所董事会批准,我律所自2022年4月7日起在业务合同及有关文件中启用“合同专用章”、“法律文书审查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等三枚电子印章,同时向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
我律所启用的上述电子印章是由获得工信部“电子认证服务行政许可”的专业服务机构制发,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定标准、规范,具有合法效力。该电子印章中含有数字证书,可以在电子文件状态下进行核验,同时电子骑缝章和电子水印,也可用于纸质合同的防伪识别。
原铜制合同专用章同时作废,自即日起加盖有原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书全部销毁或作无效处理。
特此公告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7日